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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英激光-科英新聞
打擊整治網絡謠言 長春新區(qū)公安在行動
近年來,隨著互聯(lián)網的迅速發(fā)展,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參與到網絡活動中,互聯(lián)網管理的難度逐漸加大。網絡謠言具有突發(fā)性強且傳播速度極快的特點,由于真?zhèn)坞y辨、蠱惑性強,容易帶來嚴重社會問題,甚至引發(fā)社會動蕩和政局失穩(wěn)。為進一步優(yōu)化網絡環(huán)境,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(qū)分局認真貫徹公安部、省廳、市局關于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指示精神,堅持以依法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,加大宣傳力度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(tài)勢。
一、什么是網絡謠言
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(例如微博、國外網站、網絡論壇、社交網站、聊天軟件等)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,其主要涉及突發(fā)事件、公共衛(wèi)生、食品藥品安全領域、政治人物 、顛覆傳統(tǒng)、離經叛道領域等主要內容。
二、網絡謠言的具體表現形式
例如一些自媒體從業(yè)人員假借社會熱點事件編造傳播網絡謠言,有的甚至公然在網上自編自導自演、無中生有炮制虛假案事件,以此吸粉引流、非法牟利;一些網站企業(yè)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,放任網絡謠言在其所屬平臺大量傳播擴散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;一些“網絡水軍”團伙頻繁插手、惡意炒作相關案事件,通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“造熱點”“蹭熱度”“帶節(jié)奏”從而獲利等形式。
三、網絡謠言的危害性
一是侵犯個人權利:網絡謠言侵犯個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譽權、榮譽權等。
二是社會秩序與信任體系受損:網絡謠言能夠嚴重干擾民眾的正常生活,并破壞社會信任體系,損害黨和政府形象。
三是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受威脅:謠言的傳播可能導致公共安全問題和損害公眾利益。
四是擾亂思想和行為:網絡謠言能夠擾亂人們的思想、心理和行為,導致人們在面對不實的謠言時表現出不適當的反應,如恐慌或盲從。
五是政府公信力受損:網絡謠言對政府公信力構成挑戰(zhàn),可能導致政府公信力下降,增加政府應對危機處理的困難。
六是影響社會公眾的價值觀:網絡謠言還可能影響社會公眾的倫理道德觀,導致社會公眾倫理道德迷茫,以及可能的倫理道德失范。
七是對政府決策的影響:在緊急情況下,網絡謠言可能會阻礙政府的應急處置,使得政府疲于應付,增加危機處理的難度。
八是容易被境外勢力利用:網絡謠言容易被人利用,煽動網民情緒,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,甚至可能被用作政治手段。
四、惡意傳播網絡謠言承擔的法律后果
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行為人在網絡制造和傳播謠言的,依據情節(jié)承擔法律責任,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安管理處罰,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,造成他人人身安全、精神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追究造謠者的相關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。
相關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【網絡侵權責任】網絡用戶、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,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照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條:以造謠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條: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,損害他人的商業(yè)信譽、商品聲譽,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因此,我們應該不信謠、不傳謠,同時也要提高法律意識,避免因輕信或不負責任的傳播而成為謠言的幫兇。